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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高寸步难行 受惩戒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0-08-31 09:15:21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欠债还钱才是正道。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赵某与被告黄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被告向原告偿还工程欠款16万元,因被告一直避而不见,赵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同时电话联系黄某,电话中黄某态度诚恳,表示会尽快还钱,实际却一直未履行。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对黄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黄某感受到了失信、限高措施的压力以及对他带来工作生活上的不便。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黄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因黄某积极主动履行执行款且态度良好,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y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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