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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发威 贷款被拒 “老赖”接受教训 乖乖履行

  发布时间:2014-12-03 08:17:56


    随着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建立与逐步完善,一些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金融借贷、工商、税务、车辆、房管等手续时,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这些惩戒措施促使“老赖”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也有利于积极构建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2014年12月1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就利用法院系统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顺利执结了一起案件。

    焦作市中站区某电器公司于2013年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作为被执行人有一起执行案件,当时电器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中站法院执行局将其列入“执行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电器公司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其从“执行黑名单”中予以屏蔽。然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是电器公司没有想到的。

    2014年初,电器公司到郑州某银行贷款,银行经查询,发现电器公司在法院有案件信息且有“失信”记录,不予向电器公司办理贷款手续。电器公司多次向银行解释原来的那起案件已经履行完毕,案件早已结案,但最终银行仍以电器公司有“失信”记录为由没有向其发放贷款。

    前不久,中站法院又一起申请执行该电器公司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中站法院执行法官找到电器公司要求其履行义务时,电器公司领导爽快地答应:“放心吧,我们已经有教训了,这笔款我们一定会按时履行,我们公司再也不能进入‘执行黑名单’了,否则我们的工作将处处受到制约,公司什么也做不成了!”随后第二天,电器公司即将20000余元执行款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w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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