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职工办理退休养老手续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诈骗金额高达250000余元。近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唐梦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11月份期间,原焦作市中站区房屋开发公司经理陆金波委托唐梦菲为其公司的职工办理退休养老保险手续,并明确每人收取10000元作为办理退休养老手续的费用。唐梦菲趁机在办理退休养老手续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2013年1月12日,唐梦菲以办理退休养老手续为名让李涛交纳现金30000元,后唐梦菲将其中10000元交予陆金波,另外收取20000元非法占为己有。后唐梦菲又以相同手段诈骗十余人钱财共计25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梦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唐梦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主动退还诈骗财物,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