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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熏心偷盗公司橡胶 触犯刑律入狱罪有应得

  发布时间:2014-12-24 09:33:45


    看到堆放在公司仓库的橡胶起贪心,两人合伙将橡胶装入垃圾车盗出后变卖并分赃。近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田冠华、宋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据了解,2013年4月21日晚上9时许,田冠华下班后返回其工作的力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开叉车将堆放在露天仓库的进口天然橡胶2板共计72块运至仓库西侧的垃圾堆处,并用杂物将橡胶掩盖。次日田冠华联系了在该公司处理垃圾的宋涛,让宋涛将橡胶运出力动公司变卖。下午1时许,宋涛进入力动公司拉垃圾,田冠华又开叉车将橡胶装上垃圾车,并装上杂物掩盖,随后宋涛开车将橡胶盗出,拉至其租用的东朱村垃圾厂并将橡胶卖出,获得赃款25000元。宋涛将所得赃款分给田冠华7000元,自己得赃款18000元。经公安部门鉴定,被盗橡胶的价值为76132元。

    案发后,田冠华主动退赃7000元,宋涛主动退赃1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冠华、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窃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但其二人自愿认罪,主动退赔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退缴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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