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入“雷霆行动”大执行以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把那些经过多次调解和做工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的“骨头”案件,采取集中行动、雷霆出击的形式化解执行难案。2015年8月14日早上6点,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已经集合完毕,前后奔赴两个被执行人家里,分别对被执行人靳某和徐某采取了拘留和搜查的强制措施。
执行干警先是去到靳某家中,把靳某带到车上,之后并未将其带回法院,而是直接奔赴徐某家中,在对徐某再次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对其宣读了搜查令,对其人身及住所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在搜查过程中,徐某态度转变,同意与申请人进行和解,愿意履行案件义务。执行干警当即把申请人刘某叫来,在徐某的家中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徐某和刘某当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天徐某自愿履行案件义务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在徐某家中的发生的一切,靳某看在眼里,待把靳某带回法院,在办理拘留手续的过程中,靳某便请求与家人联系,让家人把钱送来,履行了案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