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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深夜打车遭强奸 “的哥”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5-09-15 08:33:45


    妙龄少女深夜打车出行,无良的哥见色起心。2015年9月14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侯某强奸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5年3月,家住中站区的少女小雨(化名)乘坐出租车出行,结实了该出租车司机侯某。为乘车方便,小雨与被告人侯某互留了联系方式。2015年3月19日23时许,小雨想到焦作市万方桥下某网吧寻找其男友小音(化名)。因夜深,加之小雨住所偏僻出行不易,小雨遂电话联系侯某,让侯某来接自己出行。2015年3月20日凌晨,被告人侯某驾驶出租车在中站区某公交车终点站接到小雨,并将小雨送至万方桥。路途中,被告人侯某谎称需要交车给白班司机,将小雨拉至中站区某村口饭店门口,将小雨强行推上一辆白色宝骏汽车。行至焦克路上一偏僻岔路口时,被告人侯某在该车副驾驶座上将小雨强奸。随后,侯某又将小雨拉回中站区某村口饭店门口,换成出租车将小雨送至万方桥附近。2015年3月20日凌晨2时左右,小雨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被告人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志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w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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