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依法保护和促进辖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以方案制度为保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中站区法院出台《中站区人民法院为我区保增长、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9名院领导分包辖区21家重点企业,并成立服务和保障全区保增长、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走访活动,实行院领导与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分包院领导每月至少到企业走访调研1次,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诉讼难题,为企业运行提供司法服务。截至目前,共走访辖区企业8家。同时,中站区法院建立与企业代表定期座谈制度,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向企业发放“院企联系服务卡”,将院领导与业务庭室负责人电话全部向企业公开,随时接受辖区企业就法律问题的各类咨询,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开设开设涉企服务专线电话,由专人负责解答企业涉法问题。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接待来电咨询。对企业所提出的诉讼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第一时间给予企业答复。
二是以发展服务中心为平台,为企业维权出谋划策。建立“中站区法院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涉企服务事项由服务中心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协调,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反馈信息。该中心设立在中站区法院立案一庭,由专人负责登记涉企诉讼台账。目前,共受理涉企案件29件。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专门成立“金融法庭”。对影响辖区企业发展的各类合同纠纷、投融资纠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具备调解条件的,加大调解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以案说法,帮助企业减少诉讼成本。创新办案理念,将涉企纠纷纳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协助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处理涉企纠纷,最大限度地实现“双赢”效果。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资金短缺、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慎重采用查封设备、冻结账号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三是以宣传监督为重点,为企业发展延伸司法服务。从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入手,建立专职宣传与监督队伍,为企业发展延伸司法服务。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加大监督频次。各分管部门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时间进度,切实为辖区企业解决问题。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向企业职工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近300余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自媒体平台等各类媒体,积极向社会各界推广我院该项活动开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