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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促进审判阳光公开

  发布时间:2015-11-17 09:11:52



    “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您的案子在诉讼过程中,如您认为法院或法院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程序等行为,可填写《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投置于法院门岗外监督箱内”这份告知书张贴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内明显位置。

   中站法院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在立案时或审理中,在向当事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同时,一并随案送达廉政监督卡,并记录在送达回证上。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处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上明确标明了案号、案由、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被监督人、廉政监督意见以及监督意见的反馈及查询方式等。与此同时,廉政监督卡上还详细列出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等18条主要监督事项,廉政监督卡上有举报受理电话,方便当事人咨询相关事宜、进行投诉。当事人可以对承办法官的办案行为全程进行监督,也可以对法官办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双方当事人填写完毕,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之后,投置于到我院门岗信箱,或直接送到监察室;或在领取判决书时,由案件的主审人、书记员向当事人索取填好的监督卡,再由业务庭负责将监督卡交到法院监察室,实现了当事人对案件每一环节的全程监督。

    中站法院实施的廉政监督卡制度促进了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同时,成功实现了当事人对个案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维护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类问题的发生,推动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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