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高速车祸致残疾 “司法救助”护民权

  发布时间:2016-04-01 08:48:55


    “珍宝有价,生命无价”。 2013年8月的某日,家住焦作市博爱县的李海军(化名)驾车从外地赶往回家的高速路上,突然被一辆违规驾驶的货车撞翻,致使李海军(化名)变成了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李海军(化名)将驾驶货车的司机吕梁海(化名)和货车车主马成(化名)告到了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司机吕梁海(化名)和货车车主马成(化名)共同赔偿李海军(化名)医疗费、补偿金等共计325600余元。

    收到判决书时,李海军(化名)一家喜极而泣,就等着拿到那笔32万余元的赔偿款,开个小店维持生活了。可是等啊等啊,李海军(化名)一家却并没有等到梦寐以求的赔偿款;之后,李海军(化名)的妻子多次前往二被告家要求给付赔偿款,但都被对方以没钱为理由给推脱掉了,李海军(化名)一家一下子陷入绝境。无奈之下,李海军(化名)在妻子和儿子的陪同下,于2016年2月26日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之后,执行干警们立即找到被执行人吕梁海(化名)和马成(化名),要求他们给付赔偿款。但而被执行人却相互推卸责任,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甚至是相互破口大骂。执行干警们看到两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决定改天再来。为了促进案件的执行,执行干警们分别多次对两位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调解和批评教育,软硬兼施之下,才使得两位被执行人分别给付了李海军(化名)6万元,共计12万元;之后,两被执行人均称没有钱给付足额的赔偿款,后经法院查询,两被执行人所说属实。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员干警们一边主动与申请人李海军(化名)沟通,希望李海军(化名)能够同意减少赔偿款,后经执行员的耐心劝解,使得李海军答应减少5万余元的赔偿款,而两被执行人也同意一次性给付李海军15万元,共计赔偿款27万元;一方面法院为申请人李海军(化名)申请了司法救助款30000元。2016年3月22日当李海军(化名)拿到那15万元的剩余赔偿款和3万元的司法救助款时喜极而泣,而两被执行人也都松了一口气,双方当事人齐齐感谢执行干警们的帮助。

责任编辑:wm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