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远程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受害人当天就拿到赔偿款7000余元,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6年9月7日,被告人李某驾驶轿车从东向西行驶中,在人民路北与原告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原告宋某受伤,三轮车及相关财产受损。经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事故认定,被告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对赔偿事宜存在较大分歧且无法调和,原告宋某将李某诉至中站区法院。案件登记之后,中站区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室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在得到双方同意之后,立即将此案委派至保险行业社会法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快调解进程。9月18日,中站区法院启用远程设备,通过互联网信息化设备,协同保险行业社会法庭展开远程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于当天一次性赔付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等共计7000元,并赔付被告李某先前垫付医疗费4500元。
2016年以来,中站区法院充分利用科技法庭、远程接访、新型警备等手段促进司法高效化,办公快捷化、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