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一位当事人高兴地走进中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手捧一面鲜红的锦旗,感谢法院为他了却了一桩心事。
这名当事人姓沈。2016年3月8日,被告人邓某与其姑姑邓某某因交付空调厂家一年的订货保证金到当事人沈某家借钱,沈某借给其二人13万元,双方约定月息3分,期限半年到期偿还。2016年9月8日,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二被告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沈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中站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将此案件委托至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诉前调解。在立案法官的主导下,人民调解员细致耐心地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