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铤而走险贩卖毒品 男子被抓现行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7-01-19 09:04:57


    明知贩卖毒品违法还铤而走险,男子被抓现行后悔莫及2017年1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马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马某某违法所得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6年3月30日17时许,吸毒人员陈某某与被告人马某某电话联系购买毒品,马某某在焦作市中站区店后村以500元钱的价格卖给陈某某海洛因0.45克,咖啡因0.45克。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民警当场将马某某抓获,在其身上搜到毒品海洛因0.16克,咖啡因0.23克。毒品已上缴焦作市禁毒支队。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为谋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wm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