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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巡回审判,“老赖”家门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7-03-17 15:39:51




    焦作市民杨某中能花6000多元给妻儿买保险,却舍不得给爹娘支付1600元的赡养费、医疗费,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不但置之不理,还长期“躲猫猫”。3月16日下午,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将刑事审判庭开到 “老赖”杨某中的家门口,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中站区大家作村公开审理杨某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中站法院院长申兵亲自担任审判员审理此案,并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中拘役2个月。 

    拒不支付赡养费,却为妻儿买保险 

    2014年,杨某美夫妇将儿子杨某中诉至中站区法院,要求儿子杨某中支付赡养费用,履行赡养义务。判决生效后,杨某中一直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杨某中一家为躲避执行多次搬家、行踪不定。在查找杨某中下落的同时,执行干警同时对杨某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查,杨某中无房无车,银行账户也没有存款。但经对银行账户进一步细化调查发现,杨某中在邮政储蓄的一个银行账户每年会有自动保险费扣除记录。于是,执行干警顺藤摸瓜,到某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了详细核查后得知,杨某中在该公司购买有两款保险产品,投保人均为杨某中,其中一款保险被保险人为王某(系杨某中之妻),年缴保费4900元;另一款保险被保险人为杨某峰(系杨某中之子),年缴保费1800余元。 

    纳入重点执行对象,大年初三“老赖”抓获 

    2017年春节期间,中站区法院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将杨某中纳入重点执行对象,安排执行干警日夜蹲守。大年初三凌晨6时许,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杨某中租房处,将刚刚起床的杨某中抓获,并迅速带至法院。杨某中被带到中站区法院后,仍不思悔改,声称没有钱,履行不了赡养费。中站区法院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并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院长开庭+巡回审判”,老赖悔罪履行义务 

    为震慑“老赖”气焰,使其主动意识到自己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3月16日下午,中站区法院在大家作村巡回开庭,公开审理杨某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引发了该村群众围观。开庭前,申兵院长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并向村干部了解被告人杨某中的家庭情况,表明了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态度。庭审中,申兵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庭审活动快捷高效,在场围观群众一致好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该案系家庭矛盾纠纷,被告人杨某 中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已履行法院判决并取得了亲属谅解,考虑到杨某中父母已经去世,为缓和家庭矛盾,平复兄弟姐妹关系,体现法律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宽严相济”的效果,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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