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原本关系和睦的两家邻居,却因为一件意外,使得两邻居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2015年4月的一天,家住焦作市中站区小尚村的陈合(化名)驾驶摩托带着自己的发小加邻居的卢小斌(化名)出外办事时,撞到了前方停在路边的无号牌三轮车尾部,导致卢小斌(化名)意外死亡,陈合(化名)也受重伤。此事后经交警支队认定,卢小斌(化名)无责任,三轮车驾驶员无责任,而陈合(化名)属于无证驾驶,被认定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卢小斌(化名)的家人在万分悲伤的心情下,忙着办理卢小斌(化名)的后事。在办理完事情后,卢家人开始为自己的儿子向陈家要求赔偿。但是,陈家人认为陈合(化名)带着卢小斌(化名)出去是为了给卢小斌(化名)办事,并不是为了自己家的事情,所以拒绝给付赔偿。卢家人为此,已经与陈家人发生了多次争执,甚至两家人的关系快达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就这样,在索要了近半年时间而无果的情况下,卢家人于2015年6月,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开庭审判了该案,判决陈合(化名)在十天内赔偿卢家人各种费用共计16万余元。可是,陈合(化名)觉得自己亏得慌,一直拒绝赔偿卢家人。就这样,双方有拉拉扯扯的闹了一年多时间;卢家人在无奈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该案件。执行干警在受理该案之后,立即着手调查和执行。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烈,执行干警决定分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但陈合(化名)及其家人仍然十分抵触。而被执行人陈合(化名)系残疾人,也无法对陈合(化名)采取拘留甚至是追究拒执罪。为了更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陈合(化名)反复仔细地协商调解;一方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合(化名)的拒执行为进行曝光,并对被执行人陈合(化名)的住所进行搜查,虽然为搜查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却给予被执行人陈合(化名)巨大的思想压力。执行干警们通过这样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终于做通了陈合(化名)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愿意积极配合执行。但是,陈家的经济情况也不是很好,无力承担16万余元的赔偿款。执行干警在了解了情况后,努力做通了卢家人的工作,并于2017年3月31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合(化名)一次性给付100000元的赔偿款。至此,这个案件得以完满的执行结案,很好地体现了执行法官的执行和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