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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老板拖欠装修款,法官苦心调解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7-08-31 09:06:42


    就在昨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拿到了10万元的执行款,高兴的合不拢嘴并一直向执行干警鞠躬道谢。

    本案的被执行人众海饭店于2015年4月,与一家名为银城装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笔价值60万元的装饰装修合同。该装潢公司是一家资质齐全、很有信誉的公司,在签订合同后,该公司立即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经过几个月的装修作业,饭店的装修工程终于顺利完工。但是,该公司在与饭店老板王某结算装修工程款项时,王某却以自己钱不够、部分工程存在瑕疵自己不满意等多种理由扣下了10万元,只支付了50万元的款项。之后,该装潢公司又多次派人前往该饭店进行交涉协商,但都无功而返。于是,该装潢公司就以装修合同纠纷为由,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但被告对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随后,该装潢公司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过调查,发现众海饭店早已于前几个月停业。后经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现金存款、也无其他有价证劵和动产,连整个饭店也抵押给了银行,而该饭店的法人代表王某是外地人,手机又打不通,无法联络到王某。经过多方不断查找,终于掌握了王某的具体住址。执行干警即刻前往王某的家但只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熊某,据熊某称王某近日一直外出未归。于是,执行干警一边多次作熊某的思想工作,希望熊某能发动王某家人以及自己可以帮助法院劝说王某,同时一边等王某回家。经过执行干警的数次沟通和熊某的不断劝解,王某主动与申请人银城装潢有限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将拖欠的装修款10万元给付完毕。(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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