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采取强压高压的态势,给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众多老赖一些‘苦头’尝尝。2017年8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两年前,刘强因购买房子急需用钱,向李涛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已到,刘强却以没钱为理由拒绝还款,李涛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涛将刘强诉至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强偿还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刘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李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刘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传票等材料,要求其立即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刘强仍置之不理,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刘强家里寻找刘强,但都被执行人刘强东躲西藏,躲避执行。极度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了更好地维护申请人张涛的合法权益,通过执行干警的反复调查和申请人的极力配合,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刘强的具体下落,于是中站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8月29日一早,在刘强朋友家,找到被执行人刘强,对被执行人刘强进行人身强制搜查。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法律威严的强压下,被执行人刘强不堪重负,一次性履行了本案义务5万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