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执行款交了,希望法院能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我回家连火车都坐不成。”2017年11月2日,被执行人李阳在电话中对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说道。
2017年5月16日,张超诉李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焦作市中站人民法院判决李阳支付张超借款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阳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一直下落不明逃避法院的执行。无奈之下,张超向中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履行下发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一系列程序后,将李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10月底,李阳回家购买车票时,被铁路部门告知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而无法购买车票。为方便出行,李阳快速托人赶来法院交付了执行款,并打电话告知执行局干警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法院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有了越来越多的强制执行手段,失信黑名单和网络查控系统等手段的加强为高效执结案件,及时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