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了,帮我要回了这钱”申请执行人杨宇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赔偿款,满怀感激的说到。2017年11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杨宇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今年40多岁的杨宇2016年跟随张强的施工队建房,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工作台安装不规范倒塌,导致杨宇摔伤。原告杨宇诉被告施工队事故纠纷一案,经中站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杨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张强一直未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原告杨宇向中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向公安部门查取了被执行人的户籍资料,并在所有的银行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查询,经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能更快地帮忙追回杨宇的伤残损失费,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处进行执行,结果多次扑空。最终,该法院决定对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求追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后,法院向张强送达了开庭传票,被申请人接到传票后紧张了起来,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第二日便将6万赔偿款全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