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申请人周某终于拿到了1万元的执行款,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王某与周某认识多年,王某经营着一家小超市,周某开了一家小餐馆,两个人的店挨得很近,所以王某去周某的餐馆吃饭时经常会赊账。周某一开始并不在意,等时间久了,欠的账多了,他便开始催促王某还钱。王某嘴上答应着会还钱,但是一直拖,经周某计算,王某在他餐馆内吃饭所欠的金额竟达到了1万元。王某写了借据,承诺2个月之内一定会还,但再当周某找他时,他竟下落不明。周某随后起诉至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在七日内归还欠款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传票等材料,要求其立即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但王某仍置之不理,拒不履行义务。
紧接着执行干警对王某住所地的各家银行进行了查询,果然在其中一个银行网点查询时显示王某有3万元的银行存款,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对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同时电话告知王某,希望其尽快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对所冻结款项进行划拨。王某非但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态度强硬,声称法院即便冻结他的账户也不敢划拨执行款项。执行法官在反复劝说未果后,当即强行扣划了王某的银行存款1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