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6年2月,高某因手头紧张向郑某借款36000元,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已到高某却迟迟不肯还钱,郑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高某诉至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高某偿还36000元借款。判决生效后,高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立案执行开始,法院执行干警查询高某个人财产信息也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后被执行人高某就捏造谎言,以各种理由想法设法逃避还款义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高某家里寻找高某,但被执行人家里总是没人,找不到被执行人高某的下落。后来经过执行干警的加班加点的蹲点勘察,申请人的协助配合,终于在某商场外发现了被执行人高某的行踪,于是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对高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当场便搜出了黄金手链1条,高某这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却有钱购买黄金首饰的行为十分恶劣,于是,法院执行干警将其依法拘留15日,在法律威严的强压下,被执行人家属主动来法院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愿意一次性拿出36000元的欠款偿还申请人郑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