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奇怪的是老赖们偏偏不懂这个道理,2017年12月25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6年4月,姜某以儿子结婚要买婚房钱不够为由向同事李某借了7万并承诺半年之内归还。转眼一年已过,在每次李某催他还钱的时候就推三推四。李某看到这个情况就知道这7万姜某一定不想还了。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协议被告在一个月之内归还欠款7万元。岂料,姜某只是口头答应,其实并没有打算还钱。原告数次上门讨要均没有结果,随后,李某向中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6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的干警根据多年丰富经验判断出姜某有归还欠款的能力,随即立刻找到姜某要求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经过一阵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姜某仍态度强硬毫不在乎并声称道:“我没钱!再要也是这句话!不要再来找我了!”执行干警见此情况选择果断亮剑,对姜某进行了十五日拘留并告诉姜某若再执迷不悟拒不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将会严厉追究其拒执犯罪行为。在拘留期间,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立刻归还欠款并向李某致歉。至此,又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完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