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
被告人黄某,无业,海南省临高县人。2016年开始,黄某利用网络购买的被盗QQ号码,冒充本人与其好友聊天,以好友名义称朋友住院急需用钱骗取被害人信任,自己先通过网络银行转账给被害人后,让被害人通过支付宝转给其指定支付宝账户。之后黄某伪造一张给被害人银行转账的记录,被害人在看到假的银行转账截图后就信以为真,将钱转进其指定支付宝账号。黄某通过发送虚假转账照片等手段,共实施诈骗八次,骗取受害人钱财,共计3556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盗取的QQ号码冒充被害人好友,虚构事实,实施网络诈骗,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