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老人打官司败诉后,却不愿支付律师代理费,被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75岁的许某去年5月份与他人打了一场民事官司,因其不熟悉法律知识,便请了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双方约定律师代理费1500元。但最终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许某败诉,所欠的律师代理费也一直未给付。经多次催要未果,今年6月律师事务所将许某诉至法院,请求给付律师代理费1500元。经法院调解,许某给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费14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许某仍未履行。9月初律师事务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通过对许某的多次询问,得知许某年事已高,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虽经过诉讼阶段法院的多次讲解,但对案件中的某些问题还存在误会,许某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委托的律师替我打官司败诉了,为什么还要我承担律师代理费用?”针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没有急于要求许某履行义务,而是先向许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向其讲述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经过多次讲解,许某终于明白了官司败诉不是代理律师的原因,而是其他多种因素造成的,代理费还是要付的。许某又表示自己现在年龄大了,生活也不宽裕,仅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想同律师事务所协商处理本案。执行干警随即通知律师事务所与许某面对面协商,律师事务所也对许某的现状予以了极大的同情,再次作出较大让步,最终同意许某一次性给付律师代理费500元,许某于当天即履行了义务,本案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