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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兼施”巧执行 合法权益得保障

  发布时间:2018-10-16 14:52:12


  2018年10月9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早在2017年4月,赵某向张某贷款2万元,并出示了借据一张,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赵某却把自己信誉抛之脑后,张某多次给赵某打电话均没有任何结果。张某将赵某诉至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履行合同文书上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判决生效后,赵某毫不理睬。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执行法官即刻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赵某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收到法律文书后,赵某并没有积极筹集款项履行还款义务,而是想着如何逃避执行不还钱。执行干警见此情况,便立刻出动前往赵某家中进行搜查。谁料,赵某早有准备,家中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见赵某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当场将其带回法院进行教育,但赵某很顽固,根本不吃这一套。执行干警见此情况也觉得完全没有说服教育的必要了,当场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十五日的司法拘留,赵某看到面临拘留的情形害怕了,承诺三日之内归还欠款。被告及其家属积极筹措款项。至此,该案件画上一个句号。

责任编辑:y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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