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贾慧贤法官拿起电话,“你好,我是宋某,我想付清所欠的款项,能将我从黑名单上移走吗?”昨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收到了宋某打进指定账户的欠款共计11500元。
2017年11月29日,焦作一零食加工厂老板宋某拖欠员工王某五个月工资共计11500元,双方协商相关事宜未果,加工厂老板宋某对此事一直逃避。王某一纸诉状将宋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宋某拒绝给付赔偿款。王某向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法院能够为其追回工资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传票等材料。执行法官对宋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查明宋某开办的加工厂注册资金达20万元,完全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将宋某纳入“黑名单”,没曾想不到十日,宋某便打来电话,据其称原本以为黑名单只是一个吓唬人的公告,谁料自己向银行贷款被拒,需要去外地出差连飞机票都买不了,现在意识到失信名单的威力了,再也不敢拖欠员工工资。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