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7年年初,闫某向赵某借了1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因着急用钱,加上也过了还款期限,赵某多次找闫某催要,闫某拒绝还钱。赵某将闫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闫某同意在七日内将欠款还上。过了月余,闫某还是毫无动作,赵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闫某自动履行,并告知如不履行,将造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可闫某避而不见,既不到法院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通过调查,闫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经审查决定,将闫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网公布。前段时间,闫某到某银行去办理还贷业务,工作人员上网一查,因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有记录而被拒绝。无法还贷的闫某十分惊慌,一边害怕贷款的高利息,一边害怕主动到法院“投案”后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经过数日的心理斗争,闫某还是选择了主动还钱。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