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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冻结账户 双管齐下助力执行

  发布时间:2020-05-12 08:46:52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失信名单、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等手段,促使一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被告杨某红与原告焦作某汽车经贸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因杨某红资金短缺,随后被告向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并请求原告帮其担保,同时做出承诺,表示若逾期未还款继而导致原告垫付的,自己承担贷款本息和滞纳金。被告提车后,前期还款正常,但于2018年5月开始欠费,原告帮其垫付了两期钱款共计27726元后,被告翻脸不认人,索性玩起了消失。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红向原告支付欠款27726元。判决生效后,杨某红拒绝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杨某红甚至电话不接,家门不开,玩起失踪。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同时,面对杨某红的蓄意规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在账户被冻结几天后,杨某红终于“坐不住”了,主动来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请求尽快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

  中站区人民法院在今后开展执行工作时,也将继续加大黑名单的使用力度,将那些恶意拖欠债务、亵渎司法权威的老赖们纳入到黑名单,打破他们逃避法律判决的小算盘,使其颜面扫地,迫使他们主动履责。

责任编辑:y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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