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执行干警了,不仅帮我们把案件处理好了,还让我们全家变得和睦了!”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后,当事人由衷地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许老太太今年83岁,共育有7个子女,7个子女成年后,为老太太的赡养问题发生了争议,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姊妹7人逐月轮流对老太太进行赡养,医疗费等支出由7人平均分摊。今年5月,许老太太在小儿子靳某家住时患病,靳某支付了医疗费1000余元。靳某拿着住院票据去找其他姊妹共同承担此费用时,其中三个姊妹却不愿意承担此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宜调解不宜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对三被执行人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一边讲法律,一边讲孝道,用真诚最终感化了三被执行人,他们主动给付了应分摊的其母亲的医疗费。执行干警趁机又对他们讲:赡养案本身是家庭纠纷,由法院强制执行,一是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二是你们不仅要履行法律义务,还要承担法律规定的执行费。你们为何不能自觉履行义务,把交给法院的执行费用来孝敬老人,不是更好吗?三姊妹听后,很受感动,表示今后一定要孝敬老人,主动履行义务,不再给法院添麻烦,许老太太也对三子女之前的行为给予了原谅。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母子之间、姊妹之间的坚冰也得以消融,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