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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再“发力” 化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7-13 10:02:47


    中站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因股权继承引起的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范某因病去世后,妻子李某及其女儿与其公婆因范某生前在一家公司的股权继承问题,诉至法院。

    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

    调解员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继承股权份额的主张及诉求,并对双方情况做了深入的了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被告范某父母均表示,当初入股的钱是儿子儿媳拿的,没有意见,并且儿媳妇平时很孝顺,愿意放弃自己那份继承权,配合程序把股份给二原告继承。原告李某也表示,还会和以前一样,继续孝顺老人。看到双方的调解意见基本达成一致,调解员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向老人释明相关规定后,老人仍表示愿意放弃应继承的股权份额,遂现场为当事人办理了相关调解手续。高效便捷地为当事人化解了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中站区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将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外,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f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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