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说啥我都不拆”到“真要拘?我拆,我马上就找工人拆!”日前,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画面真切的发生在中站区法院的执行现场。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买某是南北邻居,申请执行人曹某居住在北,被执行人买某居住在南。2023年,申请执行人曹某翻建自家房屋时,在房顶搭建遮阳棚,后买某在自己家南墙顶上搭建遮阳棚,在原有房屋滴水的基础上,在滴水檐上方朝北搭建了一排具有一定坡度的遮阳。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搭建的遮阳棚向北伸出滴水檐一米多,影响申请执行人家院落窗户和室内的采光,并称下大雨时被执行人遮阳棚上的雨水冲至申请执行人家大门口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出行,下大雪、上冻时被执行人遮阳棚上的冰雪块冲至申请执行人家院子里将院内的塑料洗衣盆砸碎。曹某向中站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某将搭在房后遮阳棚全部拆除。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买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奔赴现场对买某进行教育劝导,让其自行拆除,但都效果甚微。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买某传唤至法院,释法说理,劝导买某,作为邻居,应当努力做到与邻为善、相互包容,建造、修缮房屋等,应当充分考虑对邻居的采光等影响,不得损害邻居的合法权益。曹某翻建自家房屋在前,买某在自家北墙滴水檐上搭建遍阳棚时,应当充分考虑其搭建的遮阳棚对原告采光的影响、雨雪等天气情况下可能对原告出行带来的不便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一上午的时间过去,被执行人始终态度强硬,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口便与法官吵嚷。执行干警遂按决定对买某予以拘留。当买某看到拘留决定书时,才意识到严重性,在法律的震慑下,买某认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后果,主动承认错误并与家属联系,找工人把遮阳棚全部拆除。
一直以来,中站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善于从情、理、法三方面开导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而司法拘留作为法院执行程序中一种严厉的制裁措施,具有强大的制裁作用,能够对被执行人产生有力的威慑,从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拘留措施的存在,有效地震慑了一大批心怀侥幸的被执行人,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