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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调后敦促履行 “案结”更要“事了”

发布时间:2024-12-26 08:49:14


    “张法官您好,感谢你一直帮我们督促对方履行义务,我公司的合同款今天已经全部收到了……”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推动了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获得了当事人的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原告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结算被告公司尚欠合同款123.9万元。原告某贸易公司诉至中站区法院,并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保全。后中站区法院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调解过程
    后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了解到被告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欠付原告的货款,且冻结公司账户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被告公司遂向法院提出,由担保人提供车辆、房产、担保作为解除保全措施的反担保,解除对公司账户的保全措施,释放必要的企业流动资金,以保障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承办法官综合案件证据,从服务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围绕争议焦点,分析利弊,释法析理。在承办法官不断的协调与努力下,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督促履行 案结事了
    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公司心中始终没底,承办法官一直关注案件履行情况,多次与被告公司沟通督促履行。一周后,被告公司在收到一笔货款后,及时如约偿还被告公司80万,这也让原告公司安了心。一个月后,在法官的数次督促下,在约定期限前,被告公司将剩余欠款提前履行完毕,原告公司也当即发来短信,对法院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中站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企纠纷时,始终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审理办案全过程,全力助推企业寻找诉讼“最优解”,同时为避免“一案生多案”,持续推进“调解+督促履行”的诉源、执源治理组合拳,不断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率,以法治力量助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END

责任编辑:z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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