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春光,“执”争朝夕。为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3月25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早上六点,晨光熹微,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并按照预定方案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原告刘某与被告许某的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许某返还野马牌车辆一辆。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许某却拒不履行义务,且态度极为强硬将车辆藏匿。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迅速行动,与许某取得联系,并多次主动上门,劝告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许某拒不配合。
面对许某的抵触行为,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精心组织行动,集结警力,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许某情绪失控,激烈反抗,试图抵抗执行。后执行干警找到其家属,通过认真做工作,讲明利害,被执行人配偶同意将车辆返还,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来到现场交付车辆,该案履行完毕,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活动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中站区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案件实际,合理制定执行方案,因案施策,精准执行,尽力兑现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