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乐器店老板贩卖"玳瑁指甲"获刑 发布时间:2025-04-09 09:10:45
一副古筝指甲,让商家身陷囹圄
看似普通的乐器配件,却触犯法律红线
为满足部分学员对玳瑁指甲
在古筝演奏中
独特手感和音色的追求
乐器店老板违法销售古筝配件
——玳瑁指甲获刑罚
来看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案例
基本案情
何某开了一家乐器批发店,并雇佣刘某做为自己淘宝店的销售客服。2021年11月,何某通过微信以48960元购入72套玳瑁指甲片(每套8枚),并指使刘某通过何某的微信工作号向外销售(何某本人也对外销售)。至案发时,何某与其雇佣的客服刘某已售出45套(360枚),非法获利36315元,剩余27套(215枚)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涉案制品确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玳瑁制品,总价值达58104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收购并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等悔罪表现,结合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何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315元;查扣的215枚玳瑁制品由查扣机关依法处置。
法官提醒
玳瑁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难以恢复性,我国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无论是购买还是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涉嫌违法犯罪。
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理念,在追求艺术品质的同时,更应提高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杜绝狩猎、杀害、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实施交易行为前,可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获知国家级保护动物或三有保护动物名录,查证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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