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积极采用“以保促调”的方式,将保全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成功将一起涉企纠纷化解,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力促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2025 年 3 月 13 日,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采购压裂用稠化剂,合同中明确了货款结算方式及发货要求。合同生效后,原告严格依照被告的通知按时足额发货,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然而,在货款支付环节,被告却未能如期结清款项,经核算,尚欠原告 925200 元货款未付,遂诉至法院。
为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原告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经审核确认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即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依法冻结了被告的账户,为后续纠纷的解决筑牢了司法屏障。
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后,为减少保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了被告,并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双方存在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为切入点,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其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理性沟通协商。经过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公司即时结清所欠货款92万余元,原告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从保全到调解再到履行,无缝衔接、快速办理,实现了“以保促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快速、精准的司法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为辖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