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司法调解破僵局 护航营商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5-09-28 11:10:54


近日,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一起涉及千万制氮系统装置设备的合同纠纷圆满化解。从剑拔弩张的“诉讼战” 到握手言和的 “共赢局”,这场纠纷的调解,正是焦作中站区法院以司法力量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



千万设备起争议  企业诉求陷对立

2021年,河南某企业(被告)因生产需求,与原告企业签订《买卖及安装合同》,约定从原告处采购制氮系统装置设备,合同总额涉及千万元,明确了设备购买、安装调试及付款时间、方式等核心条款。原本期待的合作共赢,却在后期陷入僵局:原告企业按约完成设备交付与安装后,迟迟未能收到剩余款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设备调试合格款105万元、质量保证金52.5万元及相应利息,以保障企业资金正常流转;而被告企业则准备提出反诉,称设备存在多项质量问题—— 部分设备品牌与技术协议约定不符、设备及管道安装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等,不仅可能影响生产效率,更存在安全隐患,主张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边是急于回笼资金、维持经营的原告,一边是担忧设备安全、面临生产停滞风险的被告,一场耗时耗力的“拉锯战” 似乎已不可避免。


摸清症结  搭建沟通桥梁

调解优先原则是让企业迅速从纠纷中抽身、以最小成本化解干戈的一剂“速效药”。

承办法官在仔细研读案卷后,并未急于进入庭审程序,而是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前往企业实地走访,一方面查看案涉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安装情况,对照技术协议和设计图纸逐一核实被告提出的质量异议;另一方面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深入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核心诉求—— 原告最关心货款回收,被告最在意设备能否安全达标,双方其实都不愿因纠纷彻底撕破脸,仍有协商的空间。

在充分掌握案情、明确双方潜在诉求后,法官在征得原被告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果断启动调解程序,为纠纷化解搭建柔性沟通桥梁。


逐条勘验明事实  平衡利益促共赢

调解过程中,设备质量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为消除误解、还原事实真相,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技术人员、法务代表共同前往被告企业,针对被告提出的几十条质量异议,逐条对照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及设计图纸进行现场勘验。从设备品牌标识的核对,到管道安装位置的测量,再到运行参数的测试,法官全程引导,让双方在透明、直观的勘验过程中,清晰了解设备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有效减少了分歧与猜忌。

勘验结束后,法官结合勘验结果,从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经营角度出发,为双方“算好两本账”:对原告,释明设备整改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关键,不仅能避免因违约承担更多责任,更能维护企业的市场信誉;对被告,分析解除合同会导致生产计划搁置,重新采购设备将产生更高成本,反而不利于企业发展。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专业引导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开始理性探讨解决方案。最终,一份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协议达成:原告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经双方确认的案涉设备的整改工作,更换不符品牌的零部件、调整管道安装位置等,确保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并调试合格;待设备调试合格且正常连续运行7日后,原告在5日内向被告出具经其认可的2.5万元保函,作为后续质量保障;被告则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函后,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及保证金共计151.5 万元。

一案化解,双方共赢。良好的营商环境,既需要公正的司法保障,更需要高效的解纷路径。焦作中站区法院以企业“急难愁盼”为考量,快速响应、柔性化解,不仅为双方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更保住了企业间潜在的合作基础,实现了 “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

责任编辑:sjy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