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加班加点成功执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出的非法扣车案件,既保护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
2004年7月,陈某驾驶施某所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与刘某之子发生交通事故,2009年1月,刘某以要求赔偿为由将该桑塔纳轿车私自扣留。后施某将刘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刘某应返还该车辆,但刘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施某为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分析了该案扣车的原因,从中知道被执行人本意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但却采取了一种不正确的做法。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后,执行干警开始对被执行人刘某做思想工作,反复对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权利受到侵害后应依靠合法途径去维护,而不能私自扣留别人财产。刘某听后虽有些缓和,但仍不愿返还车辆。
2010年1月5日下午,执行干警来到本案被扣车辆现存地即刘某家所在的村委会大院,查看被扣车辆的现状。看完车辆后,执行干警灵机一动决定利用基层组织村委会向刘某做工作促其自觉履行。执行干警随即找到村委会主任,向其讲述了本案经过,村委主任也爽快地答应帮忙做工作。于是执行干警讲法理,村委会主任讲道理,不停地给刘某做工作。不觉已是夜幕降临,但大家都没有放弃,刘某最终认识到私自扣留施某汽车的行为是错误的,表示自己的损失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并主动将扣留汽车交付申请人施某。
施某将车辆从村子里开出时已是晚上8点多钟了,周围黑漆漆一片,执行干警一路上不停地提醒施某开车要小心,施某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称谢:“谢谢了!太谢谢了!要不是你们,我的车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