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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法院联手成功化解一起十年上访老案

  发布时间:2010-01-07 16:39:34


    10年前,男子吴某在因病住院治疗期间,趁晚上无人时,爬到病房窗外并沿楼房出沿横向爬行,不慎摔到二楼平台上受伤,为此,吴某在屡屡起诉所住医院败诉后,走上了多年的上访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三级人民法院联手,成功处理完毕吴某10年前与焦作市某医院之间发生的这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1999年10月9日,吴某因左眼外伤在焦作市某医院四楼的五官科住院治疗。当月11日晚,吴某自己用沙发、床顶住病房门,从后窗爬出,沿楼房外墙出沿向东爬行20余米后坠楼,摔在二楼平台东侧。次日凌晨6时左右被人发现,后被医院外科诊断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伴轻度后脱位。同年10月18日出院后,吴某又先后到过四家医院对自己所受摔伤进行治疗。2000年8月31日在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被该医院诊断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并不全瘫(陈旧性)。

    后吴某以焦作市某医院没有尽到护理责任为由,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22万余元。2002年1月10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宣判后,吴某不服,提起上诉,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吴某又申请再审。该案经过区、市、省三级法院5次审理、5次裁判,吴某仍不息诉,并经常赴省进京申诉。

    为解决这一上访老案,中站区人民法院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案件处理情况,引起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各方参加的协调会,鉴于吴某家庭特别困难且本人身体伤病,为吴某和其母亲办理了低保,将其列入贫困特户对待,并予以吴某钱款及物品的特别救助。但吴某还不停访息诉,而中站区人民法院也一直未间断对吴某做工作。

为彻底解决吴某一案,2009年8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派员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起来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一案进行听证。法官们仔细复查了案件卷宗,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听证会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在最高法院法官的主持下,省高级法院、焦作市中级法院和中站区法院积极配合,四级法院联手,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终于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焦作市某医院对吴某救助3万元;吴某所在的办事处主动给予其一次性救助1.5万元,并从2009年7月起,每月救助其800元。吴某表示从此停访息诉。至此,一起长达10年的上访老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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