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爱民进万家”大走访活动中,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干警自觉把回访案件当事人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贯穿走访活动始终,通过积极回访案件当事人,为群众调处矛盾,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该院执行局在回访过程中确立了“四到”,即对案件当事人做到“问到、说到、落实到、反馈到”。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询问案件当事人了解其对案件执行情况的反馈;对当事人就执行过程中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详细解释,使当事人充分理解法院工作并积极配合执行;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关心落到实处,积极为他们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于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的事项,将收集到的信息分部门归类整理,积极向相关部门予以反映落实,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向当事人予以反馈。如在执行王某申请执行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许某迟迟没有履行义务。大走访活动中,执行干警到许某所在村子进行走访时,对许某进行了回访,一方面敦促其履行义务,一方面了解其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得知许某家老人生病卧床,孩子在外上学花销较大,许某及其妻都下岗无业,许某提出想到附近市场摆摊做小生意增加收入,但不知程序如何办理,希望执行干警帮忙。执行干警积极与市场负责人联系询问,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许某现已到市场开始做起了经营,市场还针对许某的特殊情况减免了部分费用。许某发自内心地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承诺每月月底按时向法院送交执行款,还逢人便说:“是法院帮了俺大忙,要不俺这一家人还不知咋生活哩。”
通过法院干警的积极走访和回访,法院和群众的感情进一步贴近,在推动工作进展的同时还有效消除了群众间的纠纷,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促进了社会的友爱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