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电话两头做工作 3小时执结赡养案

  发布时间:2010-04-26 10:33:57


    在案件执行中,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始终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为己任,积极探索和充分运用多种执行方法,从执行和解入手寻求突破,通过深入了解争议焦点、综合分析各种利弊、把握切入点、找准感化点、聚焦共同点,多措并举,力求执行和解,维护社会稳定,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4月19日,该院执行干警巧用电话进行调解,仅用3个小时就顺利执结一起棘手的赡养案件,从而使一对满怀怨气的父子冰释前嫌。

     4月19日一大早,年过八旬的老人刘某因申请执行其二儿子赡养费纠纷来到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接手此案的执行法官仔细询问案情后,从侧面了解到因老人偏爱大儿子,冷落了二儿子,产生矛盾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的二儿子每月承担180元的赡养费,现因二儿子夫妻二人去外地务工已两个月未给付刘某赡养费,老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老二,并要求拘留其二儿子。在分析过案情后,执行法官先是打电话给其大儿子,大儿子听到此事就解释老人年龄大了有点儿固执,自己也没有办法,执行法官审时度势给老大做工作,讲明老二夫妻外出务工时间不会短,老人固执工作难做,既然是亲兄热弟二人又无什么矛盾,法院现在通知老二肯定让老二心中有压力无法工作,那样只能加深家庭矛盾,不利于和谐稳定,很可能老二回来还有什么过激行为,事情虽小钱也不多,可后遗症会产生,遂要求老大给其父做工作。老大表示同意并主动来到法院,因老大、老二与老人同住一院并未分家,于是老大在法官面前打电话通知老二说明情况并代收了法律文书。电话这头老大配合法官反复劝说老人,电话那头法官也耐心做老二的工作,最终在深圳打工的老二表示让老大先把钱垫上,回头马上给老大汇去。老大表示同意,当即拿出360元钱,最终仅用3个小时执结了此案。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