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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强化“五个保障”推进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26 10:34:59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威信、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出发,积极探索和推进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工作中,该院强化“五个保障”全力为陪审员参审、参调创造条件。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该院成立了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由资深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专家组”专门对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成立了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明确负责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和日常管理及工作协调、培训、考核等工作,并将培训考核记入陪审员绩效档案。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立案庭与各业务庭协调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审员日常陪审事务管理。

    二是强化程序保障。为保证陪审员能按时参与庭审,该院规定凡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陪审员本人。民事案件提前3天、刑事案件提前5天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陪审员协助调解时可采取灵活告知方式(电话、临时邀请等),不受上述局限,但尽量提前告知,让陪审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防止因临时通知与其本职工作发生“冲撞”。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及时向陪审员通报起诉、答辩、证据等情况,使陪审员提前熟悉案情,查找相关法律,实现陪、审的有效对接和参审、参调的实质性参与,更好的在调解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物质保障。为确保陪审员的培训、陪审落到实处,该院确定了陪审补助标准,制定了培训指导计划,还为陪审员定购了法律书籍、报刊,不定期的向陪审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发放信息宣传材料。同时,积极为陪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设立了陪审员办公室,优化了陪审员陪审环境。另外注重日常管理,加强与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不定期走访陪审员单位,通报陪审员陪审及调解工作,保障了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陪审员的业绩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合理规范、科学考核的要求,强化陪审员陪审案件登记、月报制度,做到一案一登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将陪审员参与调解的工作情况包括参审数量、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审判庭的业绩考评和陪审员是否续聘的考核之中,有效激发了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充分挖掘陪审潜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素质保障。始终坚持把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从职业道德、陪审技能、业务水平、调解技巧等方面入手,组织召开陪审交流会、调解座谈会、案例分析会、陪审观摩庭等,向陪审员发放有关调解工作的书籍,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公民与法审判版》等审判业务资料,使陪审员逐步实现从外行到内行、从被动陪审到全程参与、从陪审员到调解员的过渡,为陪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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