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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子不管摔伤母 法院执行真情感动儿

  发布时间:2010-05-12 09:02:29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坚持教育与强制并重、法律与亲情并重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帮助困难申请人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76岁的王某因儿子许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儿子许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许某每月给付王某赡养费80元。调解书生效后,许某仍是经常不给付王某赡养费。王某于近日申请中站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许某给付最近6个月的赡养费480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王某走路时脚一跛一跛的,并且脚面有些浮肿,便进行询问,王某顿时伤心地哭了起来,称前段时间下雨时不小心摔了一胶,把脚摔伤了,去医院敷了些药,现在该换药了儿子不孝顺不给赡养费也没钱换药了。执行干警立即与王某的儿子许某联系,但许某的电话始终关机。执行干警迅速做出了一个决定:先借钱帮老人换药,再找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随即执行干警从兜里掏出100元钱递给王某,说:“老人家,你儿子暂时联系不上,我先借给你100元钱,你先拿这钱去换换药,等我们找到你儿子再履行剩下的义务。”申请人王某拿着钱,不住地说:“谢谢谢谢,没想到有病了亲儿子都不管,你们法院干警和我非亲非故,却这样帮助我,太谢谢了。”

    执行干警又多次到家中去找被执行人许某履行赡养义务,从法律到亲情,劝许某履行赡养义务。起初许某还在不停地讲述他们的家庭纠纷,为自己的不孝行为寻找一个又一个借口,但当许某得知其母王某无钱换药而法院干警垫钱为其母换药时,深深地被感动了,他对执行干警说:“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是你们的行为教育了我,我现在想通了,不管以前有什么矛盾纠纷,她是我妈,我应该孝顺她赡养她,今后我会好好尽孝按时给她赡养费,不再让你们麻烦了。”

    随后许某随执行干警一同到王某家中看望其母亲,向母亲王某承认了错误,给付了所欠的赡养费,又为母亲买了一些鸡蛋蔬菜等生活用品。王某对许某之前的不孝行为也给予了原谅。本案顺利执结。看着曾经对簿公堂的母子如今化干戈为玉帛,执行干警舒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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