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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法院干警周六加班 为女童执结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0-05-24 17:28:17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于涉及老弱病残赡养费、抚养费纠纷等案件,始终坚持“三快”原则,即快立、快执、快结,及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省高院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中站法院对涉及儿童妇女的执行案件建立专门台帐,逐案分析制定执行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落到实处。2010年5月22日,该院执行干警牺牲周六休息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刘某与许某于2006年经法院调解离婚,10岁的婚生女许某某由其母刘某抚养,许某每月支付许某某抚养费300元。离婚后,刘某带着女儿回到原籍地新乡生活,但最近1年来,许某拒付孩子抚养费,刘某代其女许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许某提出拒付孩子抚养费是因为刘某拒绝其探视孩子,执行干警多次对双方做调解工作,考虑到申请人刘某在外地,通知其来法院既耽误时间又花费金钱,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刘某进行沟通,但许某提出平时上班忙,需要调解也要到星期六星期天。执行干警立即答应星期六加班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在得到许某确定接受调解的消息后,执行干警通知双方星期六同时来到法院。2010年5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早早来到法院等待双方当事人,原本矛盾挺大的两人看到执行干警为了他们的家务事牺牲休息时间,都各自作了让步,双方很快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许某给付了所欠的抚养费后又向刘某承诺以后每月主动将抚养费打到刘某帐户上,刘某也答应许某可以随时探视孩子,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干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赞不绝口,深表感谢。至此,执行干警牺牲了一上午休息时间,顺利执结了一起案件。

    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中站法院决定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长期开展下去,持续关注妇女儿童案件,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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