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8日上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召开。焦作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志峰主持会议,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及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等参加。
会上,焦作中院执行局李元成副局长对全市2010年上半年涉执信访案件予以通报;苑海峰副局长对卷宗评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评点;王保光副局长对各基层法院上半年绩效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先进法院进行了表扬。
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志峰对全市上半年执行工作予以全面总结,并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重视卷宗质量。严禁案件超执限,对不合格的卷宗认真予以整改;二是要严格执行案件合议制度。认真按照上级法院制定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该合议的事项一定要坚持合议;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案件承办人、副局长、局长都要切实担负起对案件的责任,确保采取的每一项执行措施都合法适当,做到既对申请人负责,也对被执行人负责。
会议最后,在中院执行局领导的主持下,大家就目前法院执行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讨论,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积极交流,畅所欲言,谈了自己对执行改革、执行分权等方面的认识,为下一步我市执行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