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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遭不幸债不黄 法院执行解大忙

  发布时间:2010-07-30 16:47:16


    “谢谢法官,原本以为我爸不在了,别人欠我爸的钱也要不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给办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7月29日,一申请人握着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毋某与冯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到期后,冯某履行了部分款项,余款4千余元却未有履行。2010年6月8日,债权人毋某突然死亡。其母亲及儿子、女儿遂拿着毋某与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调解书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冯某所欠毋某款项。因毋某突然死亡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打击可想而知,法院当即为其立了案。执行局领导也高度重视,指定执行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立即开展执行工作。

    由于被执行人冯某与妻子早已离婚,且不在原处居住,执行人员几经周折才算找到了被执行人冯某。可冯某仅靠上班的几百元钱工资维持生活,每月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租房居住,生活也非常困难。执行人员将申请人的情况说与冯某,冯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但确实无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看到这种情况,执行人员也作了难,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不但救不了申请方,也会使被执行人的生活更加困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不会好。但申请方的困难就摆在眼前,如不能及时拿到钱,生活无法维系,还会引发其他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执行人员开车将申请人拉到冯某租住的地方,就地展开调解工作,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相互了解到对方的实际困难。经过几个小时的辛勤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人做出了让步,不再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可以让冯某先支付一部分,剩余款项可以按月支付;冯某表示同意,并当即履行了部分款项,余款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月支付。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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