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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四廉”教育促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10-11-01 14:43:30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尤其注重夯实廉政教育的第一道防线,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方法,在法官队伍中实施“四廉”教育,有力促进了法官队伍的廉洁司法。

    一是学习育廉。建立完善了常态化的廉政教育学习机制,按照学习规划,由支部、党小组、庭室定期组织政治学习,规定了学习内容和要求,要求每名干警做好学习笔记,并把学习情况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领导述廉。班子成员在年初都要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自己上年廉政情况进行廉政述职,既接受群众监督,也促进了干警廉政意识的提高。

    三是文化养廉。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健全廉政制度、制定细化廉洁司法行为规范、推荐廉政书籍文章、制作廉洁警言警句宣传标牌等,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熏陶。

    四是典型案例警廉。定期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贪赃枉法的典型案例,用事实警示教育干警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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