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欠款纠纷案件,这也是中站法院今年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执结的第11起案件。
张某与许某原本是一对不错的朋友,三年前许某做生意借了张某1万元钱,后二人因未按期还款渐生矛盾。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许某应偿还张某借款1万元。许某未按期还款,张某向中站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许某家中开展执行工作,但许某均不在家,经多方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许某的财产线索,案件暂时停滞不前。
按照中站法院执行工作要求,执行法官在开展执行工作的同时还将自己的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告知申请人张某,并承诺申请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许某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无论是否工作日执行法官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执行工作。
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早上,申请人张某向执行法官打电话说被执行人许某刚刚从外地回到家中,执行法官放弃休息时间,立即赶到被执行人许某家中。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许某认识到了之前逃避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并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张某协商处理。申请人张某对许某的行为给予了谅解,经执行法官做大量工作及双方充分协商,许某于当天四处筹钱一次性偿还了张某借款9000元,张某放弃余款及利息,本案成功执结。
多年来,中站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一贯坚持全天候执行管理的模式,要求执行法官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集合开展执行工作。同时要求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要将个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告知申请人,方便申请人随时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及提供案件线索。中站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还推行一个“中心”两个“无论”工作机制,即以执行案件、维护申请人权益为中心,一旦发现有关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无论是否工作时间,无论是否中站辖区(按法律规定须在本市范围内),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执行工作。
最近3年,中站法院执行局凭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累计开展执行工作120余次,累计执结各类案件30余件,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