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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刑事审判抓好六项工作打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10-11-09 11:07:03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将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抓好刑事审判工作,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转变“三个观念”、做到“三个坚持”,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一是注重从“重惩罚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向“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转变。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强化人权观念,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是注重从单纯依靠刑罚方法向运用多种手段惩罚犯罪的观念转化。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害性不大,有悔罪表现,被告人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罪犯,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三是注重从“打击的重刑化”向“宽严相济”司法观念转变。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政策的感召力,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四是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集团犯罪。

     五是坚持宽严相济的方针,大力强化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坚持因案制宜,将被告人的民事赔偿履行情况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典型案件宣传报道、送法进社区等活动,积极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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