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并躲避法院执行。12月7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谭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乔某申请执行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谭某长期外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2010年12月7日,当天下午5点40分,中站区法院法警队长赵西伟(原案件承办人)在下班途中突然发现谭某的行踪,眼看着谭某坐着一辆面包车朝市区方向越走越远,赵队长随即打电话告知执行局付局长,付局长亲自带队,开车向市内追去。几经周折,终于在市内某广场附近将谭某堵住,后将谭某带回法院。
此时已是万家灯火,法院内执行干警却在办公室苦口婆心地对谭某做工作,促其自觉履行义务。虽经执行干警几个小时的辛苦努力,但谭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
为维护法律尊严,同时对像谭某这样的“老赖”以震慑,执行干警果断对谭某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