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和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审判和领导决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发展,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出台四项措施,对2011年在理论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成绩显著的“笔杆子”进行重奖。
一是提高奖励标准。对完成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70%、100%和400%,即国家级每篇(条)500元、省级每篇(条)300元、市级每篇(条)100元进行奖励。对完成法制宣传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了200%、100%和100%。对在全市法院集中竞赛期间发表或采用的各类稿件,则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30%。
二是报销资料费用。对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提交论文的作者,每篇按200元报销资料费用,获得全国一等奖的奖励2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500元,获得三等奖的奖励1000元;获得省院讨论会三等奖以上的,奖励500元。
三是重奖精品文章。为提高干警撰写优秀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和法制宣传稿件的积极性,多写、多出精品文章,对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头版头条的稿件分别按每条1000元、500元和200元进行奖励。
四是优先报功评先。为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和积极参与上述各项工作的意识,该院除对文章作者进行物质奖励外,还对成绩突出者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作为报功、授奖的优先条件,目前已有3人次因成绩突出受到三等功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