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启用“圆桌法庭”审理未成年犯
作者: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郑蕴恒 吴华 发布时间:2011-04-28 16:25:18
图为刑事法官利用“圆桌法庭”在对两名寻衅滋事犯罪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
今年4月份以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可塑性较强的特点,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启用“圆桌法庭”,着力挽救失足少年。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监护人围坐圆桌前,边谈心边审理,有效地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使之诚实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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